广东18条措施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
发布时间: 2016年06月29日
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最近审议并原则通过《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》。该意见从7个方面制定了18条措施,以加强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建设。
据了解,该意见覆盖了中小微企业投融资的平台建设、政府基金支持、增信支撑、间接融资、直接融资、创新融资工具、政府服务等领域。内容除提出建立省中小微 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、设立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、大力发展创投风投等基金外,还将重点放在了中小微企业投融资的风险保障机制上,提出要完善中小微 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、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等。
同时,意见还表示,广东将大力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、强化银行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、开展中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试点、积极稳妥发展小额贷款、支持中小微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、拓宽中小微企业发债融资渠道。
意见表示,将依托互联网金融扩大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、支持开展中小微企业设备更新融资租赁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票据贴现支持力度、试点利用跨境人民币贷款支 持中小微企业融资、激活中小微企业抵质押物、建立中小微企业投融资纠纷快速调解机制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投融资的财政资金支持等,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 难、融资贵问题。